1、洁净室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不同空气洁净度的洁净区之间以及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的静压差不应小于5Pa。 洁净室和洁净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度。 洁净室内噪声级,动态测试时不宜超过75dBA。
2、环境参数控制医药洁净室需确保微粒、微生物控制,以及恒定的温湿度、压差和适宜的光照。例如,主工作室要求300lx光照,且空气净化级别有严格划分,如单向流区域的噪声控制在65dB(A)或以下。仓储区规范仓储区根据存储需求设定温度、湿度,且需远离污染源。
3、照度要求:GMP车间的照度需要达到1200lx以上。 地面平整光滑,无裂起砂和积水。 照明与供电系统符合规范要求。 防静电地板。 安全通道。 消防器材。
4、防火要求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空气静压差设计 不向空气洁净度级别的医药洁净室之间及洁净室与非洁净室之间不应小于10Pa;医药洁净室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不应小于10Pa。
5、你好,《GMP》对制药企业生产厂房的要求 总体要求 厂址选择 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选在周转环境较清洁和绿化较好的地区,并尽量远离铁路、公路、机场(尤其是防振要求高的洁净室),与交通干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cm。不要选在多风沙的地区和有严重灰尘、烟气、腐蚀性气体污染的工业区。
6、最后,洁净度测定应包括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的测定。医药行业对于空气净化系统的要求相当严格,包括进风、空气处理、送风、排风等环节,因此,空气净化系统必须周期性检测其质量特性。
新版GMP按照“软件硬件并重”的原则,贯彻质量风险管理和药品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理念,更加注重科学性,强调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的一致性。
版GMP中的中药饮片、放射性药品、医用气体等附录继续使用,暂不修订,与新版GMP不适应的依从新版。这样,供企业执行的药品GMP将有一个基本要求、5个新附录以及3个旧附录。 GMP基本要求、无菌药品附录是本次修订的重中之重,血液制品附录是本次修订新增加的附录。
为五种,CMP、UMP、AMP、GMP、IMP。五种核苷酸多为:CMP(胞嘧啶核苷酸)、UMP(尿嘧啶核苷酸)、AMP(腺嘌呤核苷酸)、GMP(鸟嘌呤核苷酸)、IMP(次黄嘌呤核苷酸)。
1、徐荣周,1935年12月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一位备受尊敬的湖北著名药师。他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致力于药学领域的专业发展。1992年,他毕业于享有盛誉的湖北高等药检专科学校药学系,积累了深厚的药学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在职业生涯中,徐荣周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
2、高尚的职业道德 优秀的店长必须具有高尚的经营道德、良好的个人品质、强烈的责任感。严格遵守药店经营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把自己置于店员监督之下,以身作则,只有这样才能具有凝聚力和号召力。良好的个人信誉 店长讲话不能随心所欲,要得体,有分寸,信守诚诺。俗话说“言必行,行必果”。
3、一吕二赵三典韦,四关五马六张飞。黄许孙太两夏侯,二张徐庞甘周魏。神枪张锈与文颜,虽勇无奈命太悲。三国二十四名将,打末邓艾与姜维。文将排名没有顺口溜,排名介绍如下:诸葛亮: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术,匡扶汉室,辅佐后主,只可惜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当之无愧的三国无双。
强化了文件管理 新版GMP参照欧盟GMP基本要求和美国GMP中相关要求,对主要文件(如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规程、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等)分门别类具体提出了编写的要求;对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的复制、发放提出了具体要求,大大增加了违规记录、不规范记录的操作难度。
新版GMP基本要求和5个附录在修订过程中都参照了国际GMP标准,增加了诸如质量风险管理、供应商的审计和批准、变更控制、偏差处理等章节,以期强化国内企业对于相关环节的控制和管理。 引入或明确了一些概念 这些概念有的在药品生产企业已得到推行,有的正在我国一些省份试行。
GMP2015版对现行GMP版本进行了多项更新,包括:增加对药品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要求 对药品从设计、试制、试生产、生产、质量控制和不良反应监测的全周期管理和控制作出了严格规定,包括问责制、批签发、品质风险管理、审核审批、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等内容。
新版GMP认证有两个时间节点: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未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新版GMP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对文件管理的要求,增加了文件管理的范围,把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包括质量标准、生产处方和工艺规程、记录、报告等都纳入GMP文件管理范围。随着计算机程控化系统的广泛使用,新版的GMP还增加了电子记录管理的内容。对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使得GMP紧跟时代发展,但也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第六条 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应具有药学、化学分析、化工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的医用氧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第七条 从事医用氧生产的人员应接受医用氧特定操作的有关知识培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管理部门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