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要求不得随意要求药店停业,不得对四类药一刀切,低风险区的药店销售四类药(目录内)也要按规定登记信息 7月6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广东省疫情风险区域保障群众用药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二版)》(以下简称《指引》)制定“出炉”。
严禁非法渠道采购、销售假劣药品、违规储存运输、违规销售处方药。 全市零售药店要诚信规范经营,合理定价,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禁加价销售、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即日起,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零售药店监管执法力度。
除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外,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
1、不仅是杭州,现在许多地方都已经暂停了咳嗽药品的销售。还有些地方虽然可以卖,但是需要登记。由于这次新型冠病毒所引起的肺炎疫情,感染者会有类似于感冒的症状,例如咳嗽、发烧的情况。所以各地对于止痛药,发烧药,止咳药,感冒药都进行了监控。要么禁止售卖,要么填写相关信息才可购买。
2、近日,杭州警方抓获了一名药店工作人员,而抓捕他的理由是疫情期间出售退烧药,本身国家就明确规定了疫情期间不允许出售退烧药、止咳药、感冒药等,这名工作人员还要明知故犯,所以他被抓也不算冤。
3、所以这家药店的工作人员就违反了相关的规定,理应受到处罚。现在全国的疫情又开始蔓延了,我们要打起12分的精神,遵从国家的规定,药店现在就不要再随便的将退烧药卖给那些家里有发烧情况的人了,因为那些发烧症状的人可能不是普通的发烧,可能是感染了,国家那么做也是为了防止疫情进一步的传播。
零售药店不得零售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 二类精神药品可以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 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在零售药店零售的药品是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是可以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的药品有:处方药品,零售药店一般不得经营处方药品,这些药品需要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
中药饮片:由于中药饮片需要专业中药师的指导和配制,零售药店通常不经营这类药品。 特殊管理药品:包括生物制剂、放射性药品和麻醉药品等,这些药品需要特殊储存和管理条件,以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使用。 违禁药品:零售药店绝对禁止销售包括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违禁药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在零售药店零售的药品有 一类、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戒毒药品,终止妊娠药品。 零售连锁药店,经过批准可以按规定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制药企业的供应商不必通过新版GMP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