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质量问题实施严格的处罚措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总则**(第一章)本条例旨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及实施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3、我国的人能够对工程质量进行统一的管理,特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按国家规定和本条例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省计划与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并可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质量问题。
5、【答案】:B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即政府监督管理。
6、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政府必须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其主要内容和规定如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与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承接工程。禁止越级或借用其他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3、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详细规定了工程保修的范围、期限、程序和责任,旨在维护建设单位和用户权益。第七章监督管理,强调政府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价和处罚,确保条例的有效执行。第八章罚则,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停止违法行为、吊销资质等措施。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 总则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质量责任与义务 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定工程质量目标并进行实施监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设立质量监管部门并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详细规定了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以下是其主要内容:目的与依据:该条例旨在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维护各方权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其主要内容和规定如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与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承接工程。禁止越级或借用其他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第二章详细规定了各参与方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首先,第一节明确了建设单位的职责。第六条要求建设单位配备足够的质量管理人员,如资质不足,需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理。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需选择符合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 总则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质量责任与义务 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定工程质量目标并进行实施监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设立质量监管部门并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各方责任与义务:建设单位:需依法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作,不得肢解发包或迫使承包方低价竞标。勘察、设计单位:负责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审查批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和制定依据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其主要内容和规定如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与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承接工程。禁止越级或借用其他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7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
质保期的法律规定保修期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规定。质量保修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家规定的装修质保期是分情况的,整体质保是2年,隐蔽工程的质保是5年。在装修中,水电保质期为五年,其他都是两三年的。装修的保修期水电是5年,硬装的保修期是2年,终身维护。装饰公司一般是水电质保五年,整体质保两年,也可以延长的,不过要跟装饰公司谈好并签好协议。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在法律上的规定是:工程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质保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规定了工程质保期最低标准,以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能够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其中,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其最低保修期限与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相同。对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五年。